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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部族的婚礼(下)(2/2)

    罗斯部族删掉这一项,取而代之就是赠予项链,以示“爱人的信物一直在身上”。

    诺夫哥罗德的女性居民都有带项链的习惯,她们都是天然爱美的。和罗斯部族特别喜欢琥珀、贝壳互串的项链,诺夫哥罗德的女人喜欢绿松石。

    绿松石,它不是什么多大价值的宝石,质地也不是很硬,胜在它色泽比较艳丽。

    维利亚祭司一直念着,所谓丈夫的礼物从此就是妻子的财富,反之亦然。

    佩拉维娜因为激动,她已经忘却了寒冷!

    她非常明白脖子上沉甸甸的被打磨成一个个光滑圆球的琥珀之贵重。

    说实话,相比于部族首领给自己亲生父母的聘礼,那才是区区四块未经打磨的琥珀,反倒是自己获得的新项链上面的,居然有十块之多!

    经由此礼物,佩拉维娜完全信任丈夫对自己的信任与爱慕,同样,因为这一串琥珀,她亦是感觉自身的地位得到巨大飞跃。

    其实对于阿里克,他脖颈上戴着妻子的项链,内心的激动无法用语言形容。

    互赠项链是互赠一个信物,只为让双方彼此铭记。

    接下来正是同样重要的,也是最终项目——喝交杯酒。

    美酒,任何会酿酒的民族想要得到这美味都需要辛劳的准备,已经长久的等待。

    它总是各种热闹场合的调味剂,用在婚礼这样的重要活动再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相当多的民族有着喝交杯酒的传统,罗斯人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他们用买来的麦子发酵成酒糟,并放入一些晒干的花瓣增加香气。最终低度数的浑浊的原始啤酒倒进木质酒杯,再勾兑一点珍贵的蜂蜜,罗斯部族喜爱的蜂蜜酒就完成了。

    阿里克与佩拉维娜,乃至虽有的新人,在所有围观者的怂恿下,他们齐刷刷的拿出酒杯。新人互视着对方,将酒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至此,在没有什么纷繁的项目,剩下的只有人们的狂欢。

    欧若拉依旧在天空闪耀着,峡湾中的罗斯堡,人们忘却了困倦,趁着今晚的喜庆之情,各个小家庭毫不犹豫的拿出自己的酿酒木桶开怀畅饮。

    本来,相当多的酒是要用在完全黑暗的那段日子,也就是罗斯堡会遭遇的短暂纯粹极夜时间,于那时候好好享用。

    因为那是罗斯部族的光明节!

    恐怕今日的盛会,对于他们的意义比光明节更为重要,也更需要美酒与洒满海盐的烤肉增强喜悦。

    普通居民对历法之事基本一无所知,唯有祭司维利亚掌握相关知识,最关键的是她懂得耶稣历法,即丹麦控制区南方的那些人,以及更遥远的国度的人们施行的一种纪年方法。实际,此历法就是后来的格里高利历,即世界公历。

    那是另一群人,他们的神之使徒的生日,以此作为一切的开始。维利亚是非常识时务的,祭司群体知晓遥远南方的人们,他们的历法也能适用于遥远北方的罗斯部族,好东西自然拿来就用。

    迁徙到罗斯堡之前的罗斯部族,那些古老的祭司曾遭遇过不辞辛劳去北方传播信仰的罗马黑袍人。罗斯部族直到现在还是笃信奥丁,他们没有对黑袍人为难,反倒是通过贸易从黑袍人那里获得一定知识。

    例如,那些黑袍人拿出了一套纪年体系,甚至精确到每一天。深知其重要意义的祭司群体立刻将其学会,尔后在部族的普罗大众看来,祭司们简直是“获得了瓦尔哈拉的知识”,因为他们总能精准的预测气候的变化。

    最关键的,祭司们预测光明节的时间异常精准,几十年来从没有出错!

    今日大婚的深夜,当月亮离开天穹的中间位置,日子已经到了828年的11月7日。